为进一步加强晋城市市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规范企业员工招聘,根据《晋城市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晋城市市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2026年市属国有企业员工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6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者为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级证书等须在2026年12月底前取得。2026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
(六)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9月至2008年9月期间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9月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及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由负责资格审查单位按照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认定。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单位进行认定。
3.未取得国家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参照招聘条件第(五)条执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6年晋城市共有8户市属企业计划公开招聘137人。分别为:
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子企业)计划招聘73人。
晋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含下属子企业)计划招聘13人。
晋城合为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子企业)计划招聘6人。
晋城市市政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含下属子企业)计划招聘12人。
山西太行云顶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含下属子企业)计划招聘3人。
山西国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含下属子企业)计划招聘3人。
山西省晋城市百货纺织品有限公司(含下属子企业)计划招聘17人。
晋城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子企业)计划招聘10人。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6年晋城市市属国有企业员工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晋城市市属国有企业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平台(https://wsbm.zkybm.com/#/?code=682b15)。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9月20日9:00至 9月28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并提交报名登记表,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照片不使用修图软件、确保清晰)。照片大小不得超过30KB。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企业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在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研究方向和毕业论文题目。
2.资格初审
时间:9月20日9:00至9月29日12:00
资格初审由招聘企业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可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各招聘企业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3.网上缴费
时间:9月20日9:00至9月29日17:00
参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时间:9月30日9:00至 9月30日17:00
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若达不到3:1的岗位,要相应减少招聘计划,使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到3:1,如计划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由招聘企业告知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发布改报公告。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5.考试费减免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于 9月20 日9:00至9月29日17:00报名期间向报考企业提交减免书面申请,审核结果将于规定时间前统一反馈。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网上减免申请未通过且符合减免政策的报考人员,可通过咨询电话于规定时间联系所报考企业办理减免手续。现场办理时,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统一“笔试+面试”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测验,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模式,成绩占总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由最后的面试成绩决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验》
《公共基础知识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在笔试结束一周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企业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资格证考试等证明)。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均需加盖相关管理部门公章。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党政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课程学习成绩单。
(3)报考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或者专业学位发放毕业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应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及在校成绩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确定。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当天现场公布,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于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一般在7人以上,特殊专业可放宽至5人,所有考官均为外聘考官。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招聘企业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原发布公告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考察工作可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者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或者考察各仅递补一次。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拟聘用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企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人事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晋城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回避政策。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和监督电话详见附件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晋城市市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
晋城市市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19日
监制 | 晋城市工信局(国资委)
来源 | 考核科
审核 | 史宇涛
编辑 | 小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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